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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十市协同 合力打造跨省区域立法协作样板
——第三届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联席会议侧记

作者: 张慧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4-11-14 14:35

11月12日至13日,中国牡丹之都群贤毕至、高朋满座,来自淮海经济区四省十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秘书长及法工委负责同志齐聚菏泽,出席第三届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联席会议,共谋淮海经济区地方立法长远发展之计,共创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加强立法协作是区域协同立法的重要实践形式,2019年,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联席会议机制正式建立。今年是淮海经济区开展立法协作的第五年。

五年来,淮海经济区四省十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支持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扣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加强对协作立法规律特点、现实需求的研究,科学选定协作项目,提高立法协作质量,推动协同立法工作扎实开展,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协同立法模式,护航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首届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联席会议召开以来,连云港持续深化与各兄弟市在区域立法上的协作交流,积极探索推进协同立法,与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城市加强协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美峰表示。

五年来,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沟通、精心协作、密切配合,依托江苏师范大学成立了淮海经济区立法研究院,协商形成了旅游促进、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等区域立法项目,尤其是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立法迈出实质性步伐,取得突破性进展。淮海经济区区域协同立法的基础不断夯实,支撑不断稳固,成效不断显现。

聚焦本届联席会议,其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就是十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签署的《淮海经济区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资源共享协议》。

翻开这份极具“含金量”的协议,立法资源共享的宗旨、内容、机制、愿景赫然在目。

协议明确,共享的立法资源主要包括淮海经济区十市辖区内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立法干部队伍等。这意味着通过立法资源的共享,淮海经济区各市将具备10×N个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0×N个基层立法联系点、10×N名立法专家,立法资源得到数十倍的叠加,极大释放立法共享红利,立法能力、质量必将大幅提升。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广民表示,本届会议提出的共享协议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很强,对提高区域协同立法质量意义重大。我们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持续整合区域立法资源,将立法顾问、立法研究基地、立法联系点、立法干部队伍更多更好地融合起来,合力打造区域协同立法的示范样板,为区域高水平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面对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战略带来的立法新使命新要求,我们将严格落实《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框架协议》和每一届联席会议达成的共识,用实际行动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携手兄弟市共同开创淮海经济区的美好明天。”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文说。

协议还明确了立法资源共享的美好愿景。通过积极实施区域地方立法资源共享机制,形成促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桥梁纽带,推动建设培养立法人才的重要阵地,助力淮海经济区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协作、深化交流、探索创新、积极作为,以高质量的协同立法,为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淮海经济区各兄弟市的共同努力下,本届联席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充分展现了淮海经济区各兄弟市密切协作、携手共进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必将为淮海经济区深化立法资源共享、提高协作立法水平提供强大动能,必将更好地发挥人大地方立法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磊指出。

携手共进,前景广阔。回望五年来,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联席会议机制成效显著,区域立法协作进一步深化,协作成果持续扩大。站在新起点,淮海经济区十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共同绘就淮海经济区高质量立法新篇章,合力打造跨省区域立法协作样板。

记者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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